美国众议院就四大科技巨头涉嫌垄断发布数字市场竞争调查报告
前哨按语:
10月6日,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发布了一份关于亚马逊、Facebook、苹果和谷歌这四大科技公司是否违反反垄断法的调查报告。这份报告基于7次国会听证实录,近130万份内部文件,38位反垄断专家的意见书以及240多个市场参与者、被调查平台的前雇员采访而形成。
报告基于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下属的反垄断小组委员会16个月的调查,篇幅长达449页,详细介绍了每家公司的垄断和反竞争行为。报告认定谷歌在通用在线搜索和搜素广告市场有垄断地位,亚马逊在美国在线零售市场拥有显著的而且持久的市场势力,Facebook在社交网络市场拥有垄断势力,苹果在移动操作系统市场拥有显著的和持久的市场势力。
报告指出,亚马逊、苹果、Facebook和谷歌正在利用其主导地位消灭竞争、扼杀创新,行使并滥用它们的垄断权力,由此呼吁对反垄断法进行半个世纪以来最彻底的修改。
"竞争法资讯前沿"公号翻译总结了该报告的主要建议内容:
1.恢复数字经济的竞争
(1)结构性分拆和禁止特定支配性平台经营相邻业务;
(2)非歧视要求,禁止支配性平台从事自我优待行为,要求这些平台对同等产品和服务提供同等条件;
(3)互操作性和数据可迁移性,要求支配性平台使自己的服务与不同网络相兼容,而且使内容和信息在不同平台很容易地被迁移;
(4)推定禁止支配性平台未来的合并和收购;
(5)为了保障自由和多样性的出版物为新出版商提供安全港;
(6)禁止滥用优势谈判势力,禁止支配性平台从事源于自己支配性市场地位的合同签约行为,且为个人和那些依赖支配性平台的企业提供公正的签约过程保护;
2.强化反垄断法律
(1)重塑反垄断法的反垄断目标和其保障健康和有活力的民主的中心任务;
(2)加强《克莱顿法案》第7条,包括恢复推定和明线规则、恢复初期标准和保护新生竞争者,以及加强纵向合并的法律;
(3)加强《谢尔曼法》第2条,包括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明确禁止垄断杠杆、掠夺性定价、拒绝关键设施、拒绝交易、搭售以及反竞争的自我优待和产品设计;
(4)采取其他措施加强整体的法律执行,包括推翻判例法中那些有问题的先例;
3.激活反垄断执行
(1)恢复国会对反垄断法和法律执行的强有力监督;
(2)恢复联邦反垄断机构的全面力量,启动民事处罚和“不公平竞争方式”规则下的其他救济措施,要求FTC就集中定期收集数据,提高公众透明度和机构的问责性,要求对合并进行定期回溯评估,为禁止旋转门制定严格的法律规则以及增加FTC和反垄断部门的预算;
(3)强化私人执行,排除反垄断私人执行中的一些障碍,比如强制仲裁条款,对集体诉讼的各种限制,局限了何为反垄断损害的司法标准以及不合适的高起诉标准。
以下是"机器之能"公号编译的相关报道
在过去16个月里,众议院立法者花了大量时间调查全球最大的四家科技公司。这是几十年来国会委员会首次进行的重大反垄断调查。在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提交的一份长达449页的报告中写到,「简单地说,那些曾经是拼搏的、挑战现状的弱小初创企业的公司,已经变成了我们在石油大亨和铁路大亨时代看到的那种垄断企业。」
报告中写道,「虽然这些公司为社会带来了明显的好处,但亚马逊、苹果、Facebook和谷歌的主导地位是有代价的。这些公司通常在经营市场的同时,也在市场中进行竞争。这种地位使他们能够为他人编写一套规则,而自己则按另一套规则行事,或者从事一种自己的私人准监管形式,除了自己之外,不对任何人负责。」
国会议员表示,这些大公司利用有优势的竞争地位向竞争对手索取让步和规定条款,而这些方式在竞争性市场中是不可能的,比如苹果公司的App Store高额收费,以及亚马逊对数百万小企业的第三方卖家收费。
报告表示,这些公司滥用了自己的优势地位,制定并支配商业、搜索、广告、社交网络和出版的价格和规则。
一、四家科技巨头的「反垄断」调查结果
报告认为,虽然这四家大科技公司都保持着不同种类的垄断,但每家公司都有效地充当了当今数字市场的守门人,拥有挑选赢家、收购或处置竞争对手的权力。
例如,Facebook在社交媒体和广告领域占据垄断地位,谷歌在搜索和广告领域,亚马逊在在线零售领域,苹果则通过App Store。单指垄断一词就在报告中出现过近120次。目前,这四家公司的总市值超过5万亿美元。
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于2019年6月开始对这四家科技巨头进行调查,采访了数百名竞争对手和平台的商业客户。调查报告涉及七次听证会和一百万份文件。以下是报告罗列的针对四家科技巨头的调查摘要。
亚马逊
报告认为,亚马逊利用其作为最大的在线零售商和领先的电子商务市场的市场优势,来阻碍潜在的竞争对手。亚马逊制定了数字商务的规则。
报告称,全球约有230万第三方卖家在亚马逊市场上开展业务,其中37%的卖家依靠亚马逊作为唯一的收入来源。
亚马逊从其市场上收割销售和产品数据,以发现热销商品,复制它们,并提供自己的竞争产品,通常价格较低。
在云计算领域,亚马逊网络服务是市场的领头羊,该公司对一些开源开发者不公平,因为他们的软件通常是免费共享的。
苹果公司
报告认为,苹果垄断了iPhone和iPad的应用市场,使该公司能够从应用开发者的销售中抽取过多的佣金。
苹果自十多年前推出该费用以来,对许多应用销售收取30%的佣金,迫使许多开发者对消费者提高价格或减少对应用的投资。
报告还认为,苹果利用其对App Store的控制权来惩罚竞争对手,包括将其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名降低,限制其与客户沟通的方式,以及直接将其从商店中删除。苹果是唯一执行有时不透明的App Store规则的执行者,让开发者几乎没有投诉的选择。
苹果偏向于在设备上预装自己的应用和服务,并将其作为各种操作的默认选项。例如,当iPhone用户点击网页、歌曲或地址的链接时,他们的设备通常会打开苹果应用。以此优势,再加上服务与苹果软件的深度整合,使得第三方应用和服务很难与之竞争。
报告认为,Facebook在社交网络领域的垄断力量 「根深蒂固」,该公司通过战略收购和抄袭产品扼杀了竞争对手。例如,Facebook收购了一家名叫Onavo的数据分析公司,帮助Facebook发现在应用商店中迅速崛起的潜在竞争对手。
该公司已经发展得如此势不可挡,以至于公司发现其最大的竞争存在于自身内部。像Facebook旗下的Instagram,有可能会超越Facebook的知名度。
由于没有竞争,用户隐私被侵蚀,同时错误信息和有毒内容在该公司所有服务中泛滥,超过30亿人经常使用这些服务。
谷歌
报告认为,谷歌通过未经许可从第三方获取信息来改善搜索结果,从而维持其搜索垄断地位。在其他情况下,它在搜索中做了改变,以给自己的服务提供优势,并使竞争对手的产品处于不利地位。
委员会发现,该公司不遗余力地将谷歌搜索放在用户的前面和中心位置。过去,它曾强迫智能手机制造商安装谷歌搜索,以便使用其Android软件,并能进入其Google Play应用商店。它向苹果支付数十亿美元,以成为iPhone上的默认搜索引擎,并采取措施防止用户在Chrome浏览器上更换搜索供应商。
谷歌有9款产品,用户超过10亿。这为该公司提供了一个可以作为 「近乎完美的市场情报 」的数据宝库,并强化了它的主导地位,因为谷歌可以实时跟踪人们正在使用的新产品或服务,以密切监控竞争对手。
报告认为,用户数据、利用现有的垄断、收购和反竞争行为帮助捍卫了大科技企业的主导地位。报告还发现,这四家科技企业最近都专注于收购人工智能其他新兴技术市场的创业公司,以 「控制未来的技术」。
二、众议院委员会呼吁分拆科技巨头
为了修正这些科技巨头的「不公平」竞争现象,立法者们建议以 「结构性分离 」的方式将这些公司拆分,并禁止它们经营与自己已经占据主导地位的类似业务。同时采取更明确的规则,为科技巨头收购新公司设置障碍。
他们还建议改革反托拉斯法,这是自1976年《哈特-斯科特-罗迪诺法》规定加强对大型兼并审查以来最大的转变。
反托拉斯法又称反垄断法,这是用以控制垄断活动的立法、行政规章、司法判例以及国际条约的总称。
报告建议国会和反垄断小组委员会通过立法,加强对现有反垄断法的执行,并支持数据的可移植性和互操作性,以便用户可以将数据转移到另一个平台,以促进竞争。
除此外,建议中还包括:
加强《谢尔曼法》中涉及竞争和垄断的部分,增加禁止滥用支配地位或垄断杠杆的规定;
制定规则,防止偏袒、歧视,或将亚马逊产品置于使用亚马逊平台的第三方卖家之前;
加大对并购活动的审查力度,确保垄断企业不会消耗竞争对手,等等。
报告认为,反垄断对小企业繁荣、创业创新、竞争性商业行为和民主都很重要。
经济学家担心,随着大量小企业被COVID-19引发的经济衰退所消灭,大公司在美国的主导地位将变得更大。相比之下,7月以来大科技公司的季度财报利润创下新高。目前,世界上最大的10家公司中有8家是科技公司。
三、四家科技巨头提出异议
立法者们针对调查报告提出的建议或会对科技巨头产生重大不利。如果建议得到采纳,大公司可能会被迫面临分拆或剥离业务,收购其他公司也会难上加难。
目前这四家科技巨头均对调查结果提出异议,以应对立法者们有可能会采取的不利措施。
谷歌表示其免费服务对消费者来说是一个福音。「谷歌的搜索、地图和Gmail等免费产品帮助了数以百万计的美国人,」该公司在一份声明中说,「我们投入了数十亿美元的研发资金来打造和改进这些产品。我们在一个快速发展、竞争激烈的行业中公平竞争。 」
亚马逊也表示,委员会的建议最终可能会损害小企业和消费者。亚马逊在一篇博客文章中说,「将会迫使数百万独立零售商退出在线商店,从而剥夺了这些小企业接触客户的最快和最有利可图的方式之一。」亚马逊还表示,「这不但不会增强竞争,反而会减少竞争。」
苹果同样不同意这份调查报告的结论。苹果公司在一份声明中表示。「App Store促成了新的市场、新的服务和新的产品,这在十几年前是不可想象的,开发者是这个生态系统的主要受益者。」
Facebook也不同意其与Instagram和WhatsApp的合并是反竞争的说法。「我们与各种各样的服务竞争,有数百万甚至数十亿人在使用这些服务,」该公司在一份声明中说。「收购是每个行业的一部分,只是我们创新新技术为人们提供更多价值的一种方式。」
预计该报告之后,美国还将启动针对科技巨头的其他行动。司法部一直在努力对Google提起反托拉斯诉讼,随后各州检察长也分别对这家搜索巨头提起诉讼。另外,司法部、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四十几个州总检察长也在对亚马逊、苹果和Facebook进行反垄断调查。
除了美国的反托拉斯活动外,大型科技公司还在澳大利亚和欧盟面临反托拉斯诉讼。
根据上周的多份报告,欧洲议会正在审议的《数字服务法案》草案将要求占主导地位的科技公司与竞争对手共享一些数据,并限制公司如何使用消费者数据。
另据路透社援引一位知情人士报道称,由于安卓在智能手机市场上的主导地位,中国官员也在考虑对谷歌采取反托拉斯行动。
参考链接:
1.https://www.nytimes.com/2020/10/06/technology/congress-big-tech-monopoly-power.html
2.https://venturebeat.com/2020/10/06/u-s-congress-calls-for-antitrust-reforms-to-limit-powers-of-amazon-apple-facebook-and-google/
3.https://judiciary.house.gov/uploadedfiles/competition_in_digital_markets.pdf